大家好-自从我们的全球实例在2016年首次亮相以来,我们的加拿大子公司一直在使用Concur Expense。他们的增值税(GST/HST)被配置为使用因素法,因为这是允许的交易中有一些员工的责任。我们正在实施CBS计划,这是CBCP -完全的公司责任。他们的税务专家说,这就排除了因子法;必须使用精确的方法。对于仅存在于CBS世界的费用类型,我们可以建立新的回收组来记录税收。但我有几个问题,希望能从那些比我更了解加拿大增值税配置的人那里得到建议。
1.现在,在费用和CBS之间共享的费用类型需要在Concur之外有精确的计算方法,因为一个费用类型不能属于两个回收组。创造更多的费用类型(例如机票和“PCard Airfare”)不是一个选择。你能想到其他的方法吗?
2.确切的方法回收组中的费用类型可能包括一个事务导入的事务,但该事务反映了多个项目—沃尔玛或Costco订单就是一个例子。分项交易似乎不允许对每项分项交易有不同的增值税待遇。我们能做到吗,或者你能想出别的办法吗?
3.对于适用于费用的factor vs exact还有什么想法吗?
非常感谢,